助学贷款有两种形式:生源地助学贷款和就学地助学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需凭录取通知书、贷款申请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及承办金融机构要求的其他证明予以办理。就学地助学贷款需办理以下手续:1、开具贫困证明:贫困证明需要有县、乡、镇三级民政部门盖章,必须是当年出具; 2、个人书面申请,写明贷款理由;3、在新生报到时将相关资料交到学生处;4、学院与银行审核确定贷款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