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报考指南>>阅读文章

湖南省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政策宣传三十问

发布人:招生办    发布时间:2010年05月31日    阅读次数:4193

    1、今年我省新课改高考命题的基本原则、思路、依据是什么?
  答:
(1)今年我省新课改高考命题的基本原则是:体现理念,突出特色,平稳过渡。
  (2)总的思路是:准确把握新课改精神,吸收新课改理念,积极反映新课改的最新成果,着力于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人才的选拔,在进一步处理好“知识与能力”考查的同时,兼顾 “过程与方法”、 “情感态度、价值观”的考查,实现考试由知识立意向能力素质立意的转变。
  (3)命题依据是:教育部考试中心《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课程标准实验 2010年版)和湖南省教育考试院《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湖南卷考试说明》以及《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文、理科综合科考试命题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选考部分考试内容的说明”。

  2、今年我省高考考试科目是如何设置的?
  答:今年我省高考科目设置为“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其中“3”指语文、数学、外语,数学实行文理科分卷考试,外语听力成绩(满分30分)计入外语总分;“文科综合”指政治、历史、地理的综合,“理科综合”指物理、化学、生物的综合。语文、数学、外语各科试卷满分均为150分,由我省自主命题,文科综合/理科综合试卷满分为300分,总分750分,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命制。文科类考生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文科)、外语(含听力)、文科综合,理科类考生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理科)、外语(含听力)、理科综合。
职高对口招生及其它单独招生考试的考试科目见相关文件。

  3、哪些考生须参加外语口试?口试的时间和地点是如何安排的?
  答:凡报考高校有口试要求的外语专业及涉外专业的考生,应参加全省统一的外语口语测试。其中,英语口试由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口试(PETS口试)替代,不再另行组织口试。凡高中阶段或高中毕业后通过PETS-2级以上(含二级)口试的,视为英语口试合格。日语、俄语、德语、法语等语种的口试由省里统一组织,地点设在湖南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考生凭高考《准考证》、身份证、高考成绩通知单于规定的时间(7月初,具体时间见通知)到湖南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报到,办理报名手续并参加口试,考试所需费用自理。

  4、哪些考生须加试徒手画?加试的时间和地点是如何安排的?
  答:凡报考高等学校建筑学、城市规划(含城镇建设管理)、风景园林(含园林绿化)、室内装饰设计及机械工艺造型等有徒手画合格要求的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省里统一组织的徒手画加试。
考生凭高考《准考证》、身份证、高考成绩通知单于规定的时间(7月初,具体时间见通知)到湖南大学招生办公室办理报名手续,考试所需画具自备,所需费用自理。

  5、今年我省普通高考和职高对口考试时间怎样安排?
  答:今年我省普通高考和职高对口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时间

6月7日

6月8日

上午9:00-11:30

语文

文科综合/理科综合/专业综合

下午15:00-17:00

数学

外语

  以上外语科目包括英语、俄语、日语、德语、法语等5个语种,由考生任选一种。

  6、考生参加高考与作答时需注意哪些事项?
  答:(1)考生参加高考时,须注意以下事项:
  考生不得穿着校服、制服以及佩带手表和金属饰品参考。
  考生在考试前应认真收听考点校园有线广播统一广播的《考前的话》,在考试中应信守《考生诚信承诺书》的有关承诺。
  考生必须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考室挂钟的时间指示不作为考试时间信号,仅供考生掌握时间参考,考试时间一律以考点的统一信号为准。
每科考前35分钟,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在考室前门入口处自觉接受监考的安全检查后进入考室,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身份证》放在课桌的左上方,以便查验。
  考生进入考室,除2B铅笔、0.5毫米黑色墨水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垫板、小刀、橡皮外(有特殊规定的科目除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室。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寻呼机、移动电话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室。考生在考室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
  考生领到答题卡和试题卷后,应认真检查分发有无错误、是否漏印和残缺、字迹是否清晰,如遇此类问题,可举手申请更换,确认无误后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写姓名、准考证号。
  开考铃响后,考生才能开始作答。
  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室(外语科考前15分钟,考生不得进场),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后考生方可交卷出考室,交卷出考室后不得再进入考室续考,也不准在考室附近逗留或交谈,应在考点指定的地方等候。
在答题卡规定的区域答题。不准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准在答题卡(纸)上做任何标记。答题过程中需使用同一类型和颜色字迹的笔。
  在考室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题卷、答题卡,不准将试题卷、答题卡和草稿纸带出考室。
考试终了铃响,考生必须立即停止答题,根据监考员指令起立,按试题卷在上、答题卡居中和草稿纸在下的要求整理好,依次从前门走出考室,并在考点指定的地方等候,待发出离开信号后,方可离开考点。
  如不遵守考试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包括在考试完毕后考场视频监控录像回放中被查实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育部《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进行处理并将违规事实记入《考生电子档案》。
  (2)考生作答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选择题和非选择题作答都必须答在专用的答题卡上,答在试题卷和草稿纸上无效。
考生在开考前领取到答题卡后,要认清答题卡正反面,如出现字迹模糊、行列歪斜或缺印等现象要立即向监考员报告。
  答题卡上的条形码由监考员负责粘贴在答题卡指定的贴条形码区,粘贴前,考生要认真核对是否与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相同。
  考生答题前,在规定的地方准确填写姓名、准考证号,并仔细阅读答题卡上的注意事项。
  不要误填缺考标记,缺考考生的缺考标记由监考员填涂,考生禁填。
  选择题作答时,必须用合格的2B铅笔填涂,如需要对答案进行修改,应使用绘图橡皮轻擦干净,注意不要擦破答题卡。
  非选择题必须用0.5毫米黑色墨水签字笔作答。答题时,字迹要工整、清楚,不要写得太细长;字距适当,行距不宜过密。要严格按照答题要求,在答题卡对应题号指定的答题区域内答题,书写在题号规定区域之内,切不可超出黑色边框,超出黑色边框的答案无效。如需要对答案进行修改,可用修改符号将该书写内容划去,然后紧挨着在其上方或下方写出新的答案,修改部分书写时与正文一样不能超过该题答题区域的矩形边框,否则修改的答案无效。禁止使用涂改胶带纸改错或用透明胶带纸贴扯欲修改的内容。
  作图题可先用铅笔绘出,确认后,再用0.5毫米黑色墨水签字笔描清楚。
  保持答题卡面清洁,不要将答题卡折叠,弄破,严禁在答题卡的条形码和图像定位点(黑方块)周围做任何涂写和标记。
  凡考生违反上述规定,造成无法评阅答题卡者,后果自负。

  7、对于考生在高校招生考试中的违规行为如何处理?
  答:考生在参加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时,如出现违规行为,按下列办法处理:
  (1)考生以虚报、隐瞒或伪造、变造有关材料,利用通讯工具进行考试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以及使用其他欺诈手段,或者因招生工作人员或其他人员的徇私舞弊行为取得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的,省教育厅授权省教育考试院或高校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取消其当年的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的,由高校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户籍所在地,同时告知省教育考试院。
  (2)对考生在高校招生考试中的各种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8号)执行。其中:对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取消其当年报名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各科成绩,同时给予下一年度不得报名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处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对违规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取消其当年高校招生考试各科成绩,同时给予其应届毕业当年不得报名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处理。
  (4)对违规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取消其当年高校招生考试各科成绩,对其中代替他人参加考试、在考试中参与或组织群体性作弊、使用通讯工具作弊的,由其所在高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5)对由他人代替或代替他人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社会其他人员,取消其当年高校招生考试各科成绩,并由省教育考试院向其所在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通报违规事实,并建议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相应处罚。
  (6)省教育考试院将考生在高校招生考试中的违规事实客观记入其《考生电子档案》,作为考生考试诚信记录的重要内容。

  8、今年我省高考志愿结构如何设置?
  答:今年我省高考志愿分为本科提前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分本科三批(A)、本科三批(B)]、专科提前批、高职专科批及自主招生艺术特长生、定向、预科班、民族班等栏目。
  本科提前批军事院校(含武警院校、国防生招生)志愿栏设3个学校的平行志愿和1个“学校服从”志愿(分指挥类服从、非指挥类服从、指挥类非指挥类均服从、指挥类非指挥类均不服从四个选项),非军事院校志愿栏设2个直接志愿(分一、二志愿),不设“学校服从”志愿,另设一个定向志愿;本科一批至本科三批、高职专科批志愿栏均设5个学校的平行志愿;专科提前批志愿栏设1个学校的直接志愿和1个“学校服从”志愿;预科班(含民族预科班和华侨预科班)志愿栏按本科一批和本科二批分别设1个学校的直接志愿和1个“学校服从”志愿,自主招生艺术特长生志愿栏只设1个学校的直接志愿,定向就业、民族班志愿栏各设1个学校的直接志愿和1个“学校服从”志愿。
  另外,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A)、本科三批(B)各设置一次征集志愿,高职专科批设置两次征集志愿。各批次征集志愿栏均设5个学校的平行志愿和1个“学校服从”志愿(高职专科批第一次征集志愿不设“学校服从”志愿),其中本科二批征集志愿的“学校服从”志愿分“公办院校服从”、“民办院校服从”、“公办、民办院校均服从”和“公办、民办院校均不服从”四个选项。

  9、参加本、专科提前批录取的院校(专业)有哪些?填报时注意哪些事项?
  答:(1)参加本科提前批录取的院校(专业)分六类: 军事院校(含武警院校、国防生招生); 公安院校(含警官、刑警院校)及政法院校的侦查学、治安学、刑事科学技术、边防管理等专业; 其他院校,包括外交学院、国际关系学院、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北京电子科技学院、上海海关学院、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的师范专业、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等; 航空、航海专业; 外省院校(不包含民办本科院校和除复旦大学上海视觉艺术学院以外的独立学院)本科艺术专业和参加本科一批录取的在湘院校的音乐、美术本科专业; 在湘本科一批院校分专业划线的艺术专业(主要包括:舞蹈、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学前教育、服装设计与工艺教育[服饰表演方向])。
  (2)参加专科提前批录取的院校(专业)分三类: 公安院校(含警官、刑警院校)的公安专科专业; 航空、航海专科专业等; 教育部确定的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此类院校招生办法执行的13所院校的专科艺术专业。
  (3)考生填报时要注意以下事项:
  考生在填报本科提前批志愿时,只能选报六类中的一类高校与专业,不能跨类混报。军检结论为指挥类合格的考生可以在指挥类和非指挥类两类专业中选择一类填报,其中“学校服从”志愿可以在指挥类服从、非指挥类服从、指挥类非指挥类均服从、指挥类非指挥类均不服从四个选项中选择一项填报;军检结论为非指挥类合格的考生只能填报非指挥类专业,其中“学校服从”志愿只能在非指挥类服从、指挥类非指挥类均不服从两个选项中选择一项填报。
  考生在填报本科提前批在湘本科一批院校分专业划线的艺术专业志愿时,只能填报该类中一所高校的一个专业。
  本、专科提前批招生的院校(专业)大多对身体条件、思想政治品德或艺术专业成绩水平等方面有特殊要求,所以,考生填报志愿前,不应只考虑文化成绩要求,还要考虑除文化成绩以外的其他自身条件是否符合招生学校的基本要求。

  10、填报高考志愿后必须由考生本人校对签字吗?
  答:高考志愿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经考生本人校对签字。填报高考志愿是考生在普通高校招生工作中作为行为主体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每一位考生都应重视和珍惜。考生对志愿表校对签字,实际上是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是对自己的前途负责,志愿表一经签字确认,不得更改。考生对自己校对签字的志愿信息负全责,因以下原因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不按规定参加志愿填报;选报志愿不当;自动放弃填报志愿;在规定时间不校对签字;委托他人代填、代校、代签;本人拒签、错填、漏填;因保管志愿填报系统登录密码不严而造成志愿被他人篡改或被代填等。
  从近几年情况看,委托他人代填、代校、代签,容易造成志愿信息的错误,一旦产生不良后果,考生后悔莫及。考生一定要有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慎重填报志愿,高度重视签字确认工作。

  11、我省招生工作中通常所说的“两不改”规定是指什么?
  答:“两不改”规定是指:考生的志愿一经校对签字确认后,不得更改;已被高校正式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准改录。

  12、今年考生填报高考志愿的时间怎样安排?
  答:今年考生填报志愿的时间统一为:本科提前批志愿6月26日至27日填报,其他批次志愿6月28日至7月2日填报。有关批次的征集志愿填报时间分别为:本科一批7月15日,本科二批7月22日,本科三批(A)7月30日、本科三批(B)8月7日,高职专科批第一次8月19日、第二次8月23日。

  13、高考体检的依据有哪些?如何查询?
  答: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报考高等学校的考生必须参加高考体检。高考体检的依据是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报考军事院校(含国防生招生)的考生体检执行解放军三总部颁发的《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后发[2006]6号)。文件对高考体检标准和具体要求进行了说明,明确了录取受限专业,对不宜就读专业提出了指导性建议。招生高校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基础上,可根据本校的办学条件和专业培养要求,提出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补充要求。补充要求必须合理、合法,要有详细的说明和解释,并在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
  考生可通过我省教育考试院主办的《教育测量与评价》志愿指导专辑查看有关文件具体内容,或到各市、州、县(市、区)招办及体检医院了解体检标准和体检的具体要求,还可通过高校招生章程或向有关高校咨询,了解高校招生中不同专业对身体条件的特殊要求。

  14、考生电子档案和纸介质档案包含的内容有哪些?
  答:高校招生考生档案分电子档案和纸介质档案。
  (1)考生电子档案是高校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考生电子档案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报名信息(含身份证号、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鉴定或评语、应届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信息)、体检信息、志愿信息、成绩信息和考生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诚信记录(主要指招生考试过程中违规的简要事实及处理结果)等内容。考生电子档案须与考生报名登记表、体检表、报考学校(专业)志愿表及考生各科考试成绩等纸介质材料的相对应部分的内容一致。电子档案中的报名信息和志愿信息须经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因考生本人填涂或校对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纸介质档案是高校学生学籍管理的组成部分。考生纸介质档案主要包括高考报名登记表、体检表、志愿表、高中阶段学籍档案材料和优惠证明材料等。我省考生的纸介质档案由县(市、区)招办统一管理,不进入省教育考试院招生录取现场。所有被录取的考生凭高校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和准考证到县(市、区)招生办指定的地点领取经密封盖章的纸介质档案,报到时由考生自己带交就读学校。领取纸介质档案的时间一般在8月下旬至9月底,具体时间由各市(州)招考部门确定。

  15、高校招生章程的作用是什么?主要包括哪些内容?怎样查询?
  答:(1)高校招生章程是高校向社会公布招生方案和录取规则等招生信息的主要方式,是其开展招生工作、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
  (2)高校招生章程的主要内容包括:高等学校全称、校址(分校、校区等须注明),层次(本科、高职或专科),办学类型(如普通或成人高等学校、公办或民办高等学校或独立学院、高等专科学校或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等),在有关省(区、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经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如有无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及投档成绩相同考生的处理、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等),学费标准,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联系电话、网址,以及其他须知等。
  (3)考生可以登录高校网站、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湖南招生考试信息港“阳光高考公益平台”(http://www.hneeb.cn)查看具体内容。

  16、我省网上录取工作流程是怎样的?
  答:我省录取工作流程主要包括六个环节:
  (1)确定调档比例。招生学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和我省要求,向我省提出调档比例申请,经我省审核后执行。
  (2)设置调档模板。在每一批次投档前,将本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学校调档比例、排序成绩项等投档条件输机,形成本批次投档模块。
  (3)计算机投档。投档严格按照事先审批的投档模块由计算机自动投档。招生学校在规定的时间里下载、审阅投到本校的考生电子档案,并根据本校《招生章程》中公布的录取规则确定拟录取和拟退档的考生名单,并按时上载拟录、退信息,等待省教育考试院确认。
  (4)办理录退确认手续。省教育考试院录检人员根据招生政策和规定确认学校拟录、退考生名单,在出现没有注明退档原因或退档原因不真实或未按录取规则录取的情况时,向招生学校提出录检意见并传给学校,招生学校在收到信息后必须及时作出符合政策和规定的处理意见。
  (5)完成录取。招生院校按规定完成本批次各科类和计划性质的招生计划。
  (6)邮寄录取通知书及有关资料。招生学校完成录取后,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形成录取考生数据库,并据此打印相应录取考生名册以及民办本科院校的《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作为考生被高校正式录取的依据,予以备案。高校根据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的录取新生名册填写考生录取通知书,加盖本校校章,并负责将考生录取通知书连同有关入学报到须知、资助政策办法等相关材料(民办本科院校还须附加省教育考试院出具的《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一并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未加盖“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录取专用章”的录取新生名册一律无效。

  17、什么是投档规则?我省今年的投档规则是怎样的?
  答:(1)投档规则是指省级招生部门在普通高校招生投档时所遵循的操作原则,投档规则需根据当年招生政策制定。
  (2)我省今年普通高校招生的投档规则按志愿结构不同分为两种:
  一是非平行志愿的投档规则,即在上线考生中,按志愿优先的原则,先投一志愿符合条件的考生,按排序分数从高到低顺序出档,一志愿考生录退结束后,再投二志愿考生,依次类推。这种规则适用于本科提前批的非军事院校志愿、定向志愿、民族班志愿、民族预科班志愿和专科提前批志愿。
  二是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即首先将同一科类在某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按高考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当遇到多名考生分数相同时,依次按语、数、外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再按考生填报的学校排序顺序出档。在平行志愿投档时,计算机自动根据程序执行了三个步骤的操作指令。第一步,将填报不同“科类”的考生分列在不同的“队列”中,计算机依据考生填报某批次第一学校的第一专业所在的“专业类”作为列队的识别标志,同一“队列”的考生,必须有同类可比的“成绩项”,例如本科一批志愿投档时,计算机会按考生填报的本科一批志愿中的第一学校(自上而下顺序)的第一专业所在的“科类”,将考生分成“文史”、“体育(文)”、“理工”、“体育(理)”等四个“队列”;第二步,按成绩高低排队,当遇到多名考生同分时,分别按语、数、外三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考生在自己的“队列”中只有唯一的排序序号;第三步,先按考生排序序号从小到大顺序确定考生投档顺序,再依次按考生填报平行志愿的物理顺序(志愿表中自上而下顺序)确定学校志愿投档顺序。

  18、本、专科提前批外省院校艺术类专业的文化和专业录取控制线是如何确定的?录取程序是什么?
  答:(1)本、专科提前批外省院校艺术类专业的招生,其专业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由高校确定,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由我省依据有关规定确定。其中,本科艺术类专业的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我省本科二批文、理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划定[教育部确定的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类院校及参照此类院校招生办法执行的13所院校(专业)可自主划定本校的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专科艺术类专业的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为我省划定的高职专科艺术类专业文化控制分数线的最低分。
  没有取得艺术类专业全省统一考试合格资格的考生,不能录取到艺术类专业。
  (2)本科提前批外省院校艺术类专业的录取程序为:教育部确定的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类院校及参照此类院校招生办法执行的13所院校(专业),由省教育考试院于7月1日前将达到相关要求的所有考生文化成绩等信息,传送至第一志愿高校,由高校按公布的招生章程确定的录取规则排序顺序录取,并于7月7日前将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审批手续;其他外省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由省教育考试院依据教育部有关要求、高校招生章程确定的排序规则和考生志愿,将报考该校的合格考生排序后,按高校确认的排序顺序、招生计划和投档比例投档(未做分省计划的,按高校要求和我省有关规定投档),再由招生院校在所投的考生中,按该校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
  (3)专科提前批艺术类专业的录取程序为:省教育考试院于8月10日前将达到相关要求的所有考生文化成绩等信息,传送至第一志愿高校,由高校按公布的招生章程确定的录取规则排序顺序录取,并于8月12日前将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审批手续。

  19、关于我省“单科成绩位于全省前万分之一的考生增加一次投档机会”的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答:这一政策规定是指对高考文化科目单科考试成绩位于全省前万分之一的三本线以上考生,增加一次投档机会。即上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在本科一批平行志愿投档前,按志愿提前投档一次;上其他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提高一个批次按志愿提前投档一次。对这一规定,考生必须弄清楚如下几点:一是必须清楚投档时是按专设志愿。为规避风险,给考生提供更多的选择机会,我们调整了《湖南省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指导方案》中按“平行志愿第一顺序学校投档”的要求,改为单独填报志愿,由考生选择是否填报或填报哪所学校,然后根据该志愿提前向学校投档一次;二是必须清楚这只是增加一次投档的机会,录取与否由高校决定。这一政策的本意在于让单科成绩特别优异的考生能够被录取,逐步形成“偏才”脱颖而出的多元化录取机制。但是,招生院校特别是外省高校对这一政策是否认可还会有一个过程,且还要尊重高校的招生自主权,因此,考生必须知晓志愿填报的风险,明白增加的这一次投档机会并不一定会录取,要享受这一政策,应事先了解高校对这一政策的认可度。三是必须清楚录取单科成绩优秀考生的计划来源,即“外省高校使用机动计划,省内高校可以使用机动计划或预分计划”。即使外省高校认可湖南的这一政策,如果没有机动计划也不能录取;四是必须清楚科目的界定办法。我们已明确按试卷定科目(即同一试卷为一科),即按语文、数学(文)、数学(理)、英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六科确定科目。五是必须清楚单科成绩优秀考生的基本条件。即考生的高考成绩(含优惠分)要达到本科三批(B)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且其某一科目的成绩位于该科目报考人数的前万分之一(按四舍五入办法取整)以内(含最后一名的同分考生)。

  20、特殊类型招生有哪些?如何录取?
  答:特殊类型招生包括保送生、单独招生、自主选拔招生、艺术特长生招生、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和省内高校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等。
  (1)保送生招生录取办法:符合选拔保送生条件的考生,经本人申请,学校公示和推荐后,由高校对其进行文化测试和相关考核,省教育考试院审核高校拟录取名单的资格后办理录取有关手续。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录取的保送生免于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2)单独招生考试的种类有外语小语种、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职教师资班、特殊教育专业招收盲聋哑考生、高职院校的单独招生考试等。所有报考单独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参加全省统一的高考报名。符合有关单招报名条件的考生按要求到高校报名,经公示后再参加相应的文化考试和相关考核,高校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和考核情况,按本校单独招生的招生章程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后办理录取手续。
  (3)自主选拔招生和艺术特长生招生的录取办法为:对获得相关高校自主招生资格和艺术特长生资格并经公示无异议且高考总分达到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由省考试院依据考生填报的自主招生、艺术特长生志愿和招生高校提供的合格名单,在本科一批投档前先行向有关高校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4)高水平运动员的录取办法为:符合高水平运动员报名条件的考生要分别参加招生学校和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体育专项测试(免测生除外)。招生院校于2010年4月10日前按照规定格式和要求将本校已测试合格的高水平运动员数据库上传至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省教育考试院于4月底前对合格名单进行核实。对公示无异议、高考成绩达到要求的考生,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招生院校提供的合格考生名单,向招生院校提供考生电子档案。本科专业对考生高考成绩的最低要求为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高职(专科)专业对高考成绩的最低要求为高职(专科)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对少数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高考成绩达到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65%的考生,由招生院校向省教育考试院申请并提供相关名单,经招生院校、省教育考试院分别在本校、本省(区、市)招生信息发布平台上进行不少于两周的公示后,由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办理录取手续,这部分考生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招生院校当年录取高水平运动员总数的30%。
  (5)省内高校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录取办法为:符合我省省内高校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标准的考生凭获奖荣誉证书(原件)到招生学校参加特长项目专业水平认定测试(其中,体育集体项目的主力队员还须通过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专项测试),经公示无异议后,由招生学校根据特长生的专业水平测试和文化考试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招生学校提供的拟录取名单向招生院校投档,由学校择优录取。我省规定,省内高校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对考生高考成绩的最低要求为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
  以上特殊类型招生办法详见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相关文件。

  21、什么是独立学院?填报了独立学院志愿的考生应注意什么?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6号《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独立学院是指实施本科以上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与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合作,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的实施本科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独立学院按办学成本收费。独立学院安排在本科三批录取。独立学院发放的毕业证书上署名了独立学院学校全称。
  独立学院招生按志愿(含征集志愿)投档录取。按志愿投档后,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生学校进行有效沟通,并按学校要求办理有关手续。安排在本科三批(A)录取的本省独立学院第一次填报的平行志愿投档考生联系时间为7月27日至28日,征集志愿投档考生的联系时间为8月1日至2日上午;安排在本科三批(B)录取的本省独立学院第一次填报的平行志愿投档考生联系时间为8月4日至5日,征集志愿投档考生的联系时间为8月9日至10日上午。在按考生志愿投档前,任何高校不得提前向考生收取任何费用

  22、对口招生考试分哪几个专业门类?如何录取?
  答:(1)对口招生按专业门类分为19类,即师范类、种植类、养殖类、机电类、电子电工类、计算机应用类、建筑类、旅游类、医卫类、财会类、商贸类、文秘类、英语类、服装类、美术类、音乐类、服饰艺术与表演类、表演类、影视节目制作类。
  (2)对口专业按层次分为本科和专科,其中本科专业填在本科二批志愿栏中,在本科二批按平行志愿投档录取;专科专业填在高职专科批志愿栏中,在高职专科批按平行志愿投档录取。

  23、今年我省军事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录取工作有哪些规定?
  答:主要规定有:考生在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时,报名参加军事院校(含武警院校、国防生招生,下同)招生初检,年龄在20周岁以下(1990年9月1日以后出生)、未婚、初检合格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方可填报军事院校志愿;军事院校招生安排在本科提前批录取,一类、二类院校分别执行普通院校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条件且填报了军事院校志愿的的上线考生还要参加7月初由省军区统一组织的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检复查。省教育考试院从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检合格的考生中区分男、女生,按院校招生专业计划数的120%进行投档后,由招生院校择优录取。未被军事院校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其它批次招生院校的录取。

  24、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定向西藏就业计划招生有哪些规定?
  答:(1)中央部委属和外省属高等学校民族预科班面向全省少数民族自治县(市、区)招收少数民族考生;省属高等学校民族预科班主要招收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也可招收部分散居的少数民族考生;高等学校民族班面向全省少数民族考生招生;定向西藏就业计划只招收应届高中毕业生。
  (2)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定向西藏就业计划均按志愿投档录取。其中高等学校民族预科班可在学校所在批次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下80分以内按考生预科班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学校择优录取;高等学校民族班及定向西藏就业计划招生,可在学校所在批次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下40分以内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学校择优录取。对于省属高等学校民族预科班计划,先按预分计划投档录取,未完成的计划将面向所属市(州)全体少数民族考生投挡,如果仍未完成,再依次面向全省少数民族聚居地的少数民族考生、散居的少数民族考生投档录取。

  25、免费师范生招生有哪些规定?哪些学校在湘招收免费师范生?
  答:(1)根据《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实施办法(试行)》文件规定: 免费教育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除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外,学校还要补助生活费。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安排; 部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专业实行本科提前批次录取,择优选拔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长期从教、终身从教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免费师范生入学前与学校和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承诺毕业后从事中小学教育十年以上。到城镇学校工作的免费师范毕业生,应先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服务二年。国家鼓励免费师范毕业生长期从教、终身从教。免费师范毕业生未按协议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的,要按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免费教育费用并缴纳违约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履约管理,并建立免费师范生的诚信档案。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履行协议的,需报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免费师范毕业生一般回生源所在省份中小学任教。免费师范毕业生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内,可在学校间流动或从事教育管理工作; 免费师范生可按照学校规定在师范专业范围内进行二次专业选择; 免费师范生毕业前及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内,一般不得报考脱产研究生,经考核符合要求的,可录取为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职学习专业课程,任教考核合格并通过论文答辩的,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证书。今年在湘招收免费师范生的部属院校为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等六所院校。
  (2)从2008年起,我省每年面向全省高考考生招收一定数量的免费师范生,为我省县城及农村乡镇小学定向培养本科小学教师。我省免费师范生实行本科提前批次录取,招生院校为湖南第一师范学院。
  我省免费师范生招生的相关规定是: 被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录取为免费师范生的考生,入学前,须与市州教育局签订《湖南省定向培养本科小学教师免费师范生协议书》,承诺毕业后按协议回县城及农村乡镇小学任教8年以上; 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外,并适当补助生活费,并且可以享受学校其他奖学金; 在校学习期间不得转学、转专业。毕业前及在协议规定的服务期内,不得报考脱产研究生,但可报考在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毕业后未按协议从事小学教育工作的,要按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免费教育费用并缴纳违约金。

  26、今年香港和澳门地区有哪些高校在我省招生?如何招生?
  答:(1)经教育部批准,今年在我省招收全日制本科生的香港高校有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香港理工大学、香港科技大学、香港城市大学、香港浸会大学、岭南大学、香港教育学院、香港公开大学、香港演艺学院、香港树仁大学、珠海学院等,除香港中文大学和香港城市大学按内地高校招生办法实行提前批录取外,其他10所实行网上报名,单独招生。澳门高校在我省招生的有5所:澳门大学、澳门理工学院、旅游学院、澳门科技大学、澳门镜湖护理学院,均实行网上报名,单独招生。一般情况下,这些院校报名递交申请截止时间为5月底,部分院校还组织笔试或面试,具体时间和办法可查看学校招生网站。内地学生在上述香港、澳门地区的学校学业期满,获得学校颁发的学历、学位,内地教育主管部门予以承认。
  (2)参加了全国普通高考的考生,既可报考港、澳自主单独招生高校,也可以填报《教育测量与评价》生源计划专辑公布的高校。值得注意的是: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招生,这两所高校录取内地考生时不考虑考生的各类优惠加分,只按考生的实际高考成绩调档录取;实行单独招生的港澳高校将于7月8日前将录取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已被香港招生高校录取的考生,将不能按志愿录取到其他高校;已被澳门招生高校录取的考生,还可以按考生填报的高考志愿录取到其他高校,由考生选择就读。

  27、今年我省招生录取优惠政策和照顾政策有哪些?
  答:今年我省的招生录取优惠加分和照顾降分的政策主要有三类:
  第一类:奖励性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增加的分值不得超过20分)。
  (1)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被评为省级优秀学生者可以加15分。
  (2)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且由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命名表彰者可以加20分。
  (3)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或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可以加20分。
  (4)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取得前6名者(须出具参加比赛的原始成绩,运动项目必须符合我厅规定),可以加20分。
  (5)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省级体育比赛,获个人项目前6名的队员或集体项目前3名的主力队员(运动项目必须符合我厅规定),在报考当年经省统一测试合格者,可以加20分。
  (6)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市州级综合性运动会获个人项目前3名的队员或集体项目前3名的主力队员,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的考生(运动项目必须符合我厅规定),在报考当年经省统一测试合格者,可以加10分。
  报考体育类专业、高水平运动员和省内高校体育特长生不能享受以上(4)、(5)、(6)项优惠加分。
  (7)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可以加10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以加20分。
  第二类:照顾性降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降分要求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降低分数要求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
  (1)少数民族聚居州、县、乡的少数民族考生,可以降低20分;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汉族考生,可以降低10分;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农村少数民族考生可以降低10分;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城镇少数民族考生可以降低5分。
  (2)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可以降低10分。
  (3)烈士子女可以降低20分。
  同时符合第一类、第二类有关情形的考生,只能取其中最高的一项分值作为考生的附加分。
  第三类:特殊情况降分(根据生源情况确定)。
  (1)高校定向就业招生计划,按考生定向就业志愿在该校调档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在该校调档分数线上不能完成的,可在该校调档分数线下20分以内、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定向志愿补充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2)农林、航海、地矿等外省本科院校和在湘高校在生源不足时,可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内降分投档,降分投档以考生填报的最后一次征集志愿为依据(本科提前批航海类专业降分投档以考生第一次填报的志愿为依据)。
  (3)经省教育厅批准的省内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的特殊专业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在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录不满额时,可适当降分补充投档,降分投档在第二次征集志愿投档后进行,最大降分幅度不超过30分(降分投档以考生第二次高职专科批征集志愿为依据)。特殊专业招生须将其招生计划单列,在录取过程中不能追加计划,录取到特殊专业的考生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28、今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信息发布的主要内容有哪些?发布渠道是什么?
  答:(1)发布的内容主要有:招生政策规定;高校招生计划;高校招生章程;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高校各种特殊类型招生测试合格名单;享受优惠加分的政策类别及获得相应资格考生名单;艺术统考合格考生名单;全省考生分数段、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和学校调档分数线;填报志愿和录取时间安排;生源不足院校征集志愿信息;保送生和提前单独招生考试录取考生名单;近年在湘招生院校招生投档历史资料及举报办法等。
  (2)发布的主要渠道有:湖南省招生考试信息港(网址http://www.hneeb.cn)、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http://www.hneao.edu.cn)、《教育测量与评价》高考生源计划专辑和《教育测量与评价》高考志愿指导专辑。同时也将在省内各大报纸、网络、广播电视等媒体上发布。
  另外,还提供考生高考成绩和录取动态查询,查询方式如下:
  一是网站查询:登录湖南省招生考试信息港(网址:http://www.hneeb.cn),参加高考考生的录取结果由考生输入考生号和密码查询。
  二是声讯查询:拨打声讯台号码,根据提示音输入自己的考生号查询。①高考成绩查询号码为:16885168(自动台)、12580(自动台)、1607160(人工台);②高考录取状态信息查询号码为:16885118(自动台)、16885188(自动台)、12580(自动台)、1607160(人工台)。
  三是短信查询:①高考成绩查询方式为:联通用户发送"GKCJ#"加"考生号后10位"(如GKCJ#0102030405)到1062899261查询,移动、电信C网、电信小灵通用户发送“CJ#”加“考生号后10位”(如CJ#0102030405)到1062899261查询;②高考录取状态信息查询方式为:联通用户发送"GKLQDT#"加"考生号后10位"(如GKLQDT#0102030405)到1062899266查询;移动、电信C网、电信小灵通用户发送“LQZT#”加“考生号后10位”(如LQZT#0102030405)到1062899266查询。
  四是现场查询:到所在中学或招生考试部门查询。

  29、考生如对自己的高考成绩和录取结果有异议,应如何申诉?
  答:(1)根据我省规定,考生对分数有疑问的可申请查分。查分的范围是漏评、漏合、错记、错合等。凡涉及评分标准宽严的,不属于查分范围。申请查分的考生请于6月26日至27日,凭《准考证》和《成绩通知单》到户口所在地招生考试部门办理申请查分手续。6月28日上午10时前,各市州招生考试部门将申请查分名单(含准考证号和所查科目)汇总后上报省教育考试院。6月29日至30日省教育考试院组织专人查分。7月1日省教育考试院将向各市州反馈查分结果。
  (2)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考生若对自己的录取结果有异议,应及时向当地招生考试部门或直接向省教育考试院反映情况,8月26日以后不再受理。

  30、招生诈骗行为有哪些主要表现形式?如何防范?
  在招生录取期间,一些不法分子打着种种幌子,进行以谋取钱财等为目的的招生诈骗活动,一些考生和家长往往轻信许诺,上当受骗。广大考生和家长应提高防范意识,注意识别招生骗子的诈骗伎俩。
  伎俩一:冒充高校招生人员行骗。骗子自称为某高校招生人员,携带有某高校招生宣传资料,见了考生和家长,滔滔不绝地吹嘘,诱骗学生和家长填报志愿。取得家长信任之后,又强调录取的难度,并暗示自己可以帮忙。家长为了孩子的前程,慷慨出手,结果上当受骗。
  防范提醒:录取工作全部实行异地远程网上录取,通过计算机网络传输信息,按志愿和分数由计算机来排序投档,任何人为因素都不能影响录取结果。
  伎俩二:混淆教育形式蒙骗。高等教育的办学形式是多样的。一些招生骗子故意混淆网络教育、成人教育、自学考试助学辅导等与普通高等教育的区别,蒙骗希望就读普通本科院校的考生,声称只要交钱就可以上大学,甚至重点大学。家长花钱后,拿到了录取通知书,入学之后方知上当受骗:就读的根本不是普通高等教育的本、专科,而是自考试点班、成教预备班、网络学院等。
  防范提醒:网络教育、成人教育、自学考试也是高等教育的形式,但跟普通高等教育有区别,入学门槛较低,网络教育、自学考试等非学历教育不需要高考分数即可就读。招生骗子最容易在这个问题上打考生和家长的主意。
  伎俩三:声称“低分高录”哄骗。骗子自称是招生院校或省招办某领导的熟人、亲戚,声称自己有办法让不够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录取到本科一批院校,只上了专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录取到本科专业,从许多考生手里骗取大量钱财。
  防范提醒:省教育考试院严格执行批次录取分数线和有关政策,不录取不符合政策规定的考生;除了国家和我省规定的照顾政策,没有任何人在高校招生中享有特权。
  伎俩四:谎称“内部指标”、“小计划”诱骗。这是招生骗子惯用手段。他们伪造文件、印章,设立报名处和咨询电话,假扮高校招生人员。与家长见面时,他们往往会拿出一些伪造的证件和学校的空白录取通知书,谎称手中掌握有某些高校“内部指标”、“小计划”,要家长先付一部分定金,其余部分等录取通知书到手后再交。然而,当家长将定金如数交上后,他们给家长的是伪造的假通知书,或者干脆卷款逃之夭夭。
  防范提醒:省教育考试院严格执行国家和省下达的招生计划,即便是机动计划,也只能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
  伎俩五:以 “自主招生”为幌子行骗。一些骗子利用自主招生政策,误导家长,声称自主招生就是不要分数线,花上数万元即可搞定。
  防范提醒:经教育部或省教育厅批准可以进行自主招生的高校已对社会公布,参加自主招生的考生要参加高考,要达到规定的分数线,并经过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办理录取手续。
  伎俩六:凭借“定向招生”诈骗。一些骗子利用国家定向招生政策,欺骗考生和家长,吹嘘自己可以弄到某某大学定向招生计划,保证录取,公开叫价,收取所谓“定向费”,以诈取家长钱财。
  防范提醒:除少数部委属高校(如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面向特殊行业的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外,我省不安排、不接收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在我省的定向招生计划与其他招生计划一样,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按志愿投档录取。
  伎俩七:利用所谓假“预科生”进行诓骗。国家规定不允许超计划、无计划招生,以假“预科生”名义进校后不能办理录取手续,不能取得学籍,近几年少数高职高专院校,游离于招生体制之外,承诺“先上车后买票”,“专科进本科出”。一些不法分子借机而动,四处搜罗生源,向违规招生高校推介,向家长收取巨额好处费、信息费。
  防范提醒:除了省教育考试院外,没有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可以办理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手续。按教育部规定,湖南省考生只有经过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办理正式录取手续,才能取得普通高校学籍,毕业时才能获得普通高校的学历文凭证书。
  伎俩八:利用录取信息欺骗。每年招生期间,有些骗子住在招生现场附近的宾馆,利用家长和考生提供的报名号或准考证,冒充考生家长或亲戚,在招生录取现场咨询点查询考生投档轨迹,钻家长和考生信息不灵的空子,本属于正常投档和录取,却向考生家长报功:是由于他找了朋友,花钱疏通关系,考生才被投档或录取,并借机向家长收取钱财。
  防范提醒:考生不要轻易将自己的身份证号和报名号告诉别人。在录取过程中,所有考生都可以通过湖南招生考试信息港网站和当地县(市、区)招办查询自己的录取结果,只有在省教育考试院指定的查询渠道查到的录取结果才是真实可靠的。
  特别提醒广大考生和家长:在普通高校招生录取中,没有任何人可以“用钱买分数”;没有任何人在高校招生中享有特权;除了省教育考试院,没有其他任何机构可以进行普通高校招生,不要轻信招生诈骗分子的花言巧语,以免上当受骗。

附:湖南省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时间表

湖南省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时间表

批 次

工 作 日 程

工 作 内 容

本科提前批

7月9日

一志愿录退

7月10日

定向志愿、服从志愿录取

本科
一批

7月12日

自主招生、艺术特长生、单科成绩优秀考生投挡录取

7月13—14日

一志愿录退、统计汇总

7月15日

公布缺额学校,考生上网填报征集志愿,办理确认手续

7月16日12:00前

市(州)上报征集志愿数据

7月17日

征集志愿录退

7月18日

完成本批录取

本科
二批

7月19日

单科成绩优秀考生投挡录取

7月20—21日

一志愿录退、统计汇总

7月22日

公布缺额学校,考生上网填报征集志愿,办理确认手续

7月23日12:00前

市(州)上报征集志愿数据

7月24日

征集志愿录退

7月25日

完成本批录取

本科三批(A)

7月27—29日

一志愿录退、统计汇总

7月30日

公布缺额学校 考生上网填报征集志愿,办理确认手续

7月31日12:00前

市(州)上报征集志愿数据

8月1-2日上午12:00

征集志愿录退

本科三批(B)

8月4-6日

一志愿录退、统计汇总

8月7日

公布缺额学校,考生上网填报征集志愿,办理确认手续

8月8日12:00前

市(州)上报征集志愿数据

8月9-10日上午12:00

征集志愿录退

专科提前批

8月12日

一志愿录退

8月13日

服从志愿录取

高职专科批

8月15-17日16:00前

一志愿录退、统计汇总

8月19日

公布缺额学校,考生上网填报征集志愿,办理确认手续

8月20日12:00前

市(州)上报征集志愿数据

8月20-22日

第一次征集志愿录退

8月23日

公布缺额学校,考生上网填报征集志愿,办理确认手续

8月24日12:00前

市(州)上报征集志愿数据

8月25日

第二次征集志愿录退,完成本批录取


上一篇      下一篇